面試男解癮偷走半包菸 抽一根=320倍代價...辯:我以為那是我的!

▲從5種辦公桌型態,讀出真實個性。(圖/取自LibreStock)

▲宜蘭閻姓男子到物流公司面試,未經同意,擅自拿取辦公桌上的香菸,和冰箱裡的柳橙汁,被依照竊盜罪罰2000元。(示意圖/取自LibreStock)

記者陳羿妏/宜蘭報導

宜蘭閻姓男子2019年1月21日時,赴一家物流公司面試,當時見桌上有香菸,為了一解菸癮,閻男竟擅自拿取張姓男子桌上的香菸,抽完一根後還將剩下的半包菸一併拿走。張男發現自己的香菸無故消失,覺得有異狀,調閱監視器才得知是閻男所為。宜蘭地院審理後,依竊盜罪判閻男需繳罰金2000元。

判決書指出,閻男是1月21日至該間物流公司應徵工作,他坐在張男的辦公桌前,見到桌上有一包七星牌香菸,沒經過張男的同意,閻男只為一解自己的菸癮就擅自拿起一根來抽,且抽完後見桌上還有半包,也一併將它帶走了。

張男返回自己位置時,見到辦公桌上香菸無故消失,透過監視器畫面張男得知是來公司應徵的閻男所為,且發現閻男累犯。同年的2月11日時,閻男甚至將冰箱內非他的柳橙汁,也擅自拿取,是由公司另一名張姓同事出面制止後,閻男才把柳橙汁放回冰箱。

閻男辯稱,他以為香菸和柳橙汁是自己的,但是張男提到,公司內的同事雖然有抽菸,「但是只有我是固定抽七星牌,況且自己根本不認識閻男,不可能讓他擅自拿取自己的東西」。張男會發現是閻男所為,是因為他一開始要調閱監視器時,先發現閻男在2月11日時,從冰箱拿取柳橙汁,再將畫面時間軸往前拉回 1月21日時,關鍵影像顯示是閻男拿走辦公桌上的香菸。

法官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閻男是以不正當方式竊取他人財物,且還辯稱物品歸自己所有,事後閻男有將柳橙汁歸還,但他沒有賠償張男損失的半包香菸。宜蘭地院審理後,衡量閻男家裡狀況後,依照竊盜罪處罰金2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每天1000元來計算。若以一包香菸有20根,七星牌香菸價格125元,一根菸換算下來是6.25元,以閻男被判賠的罰金來看,他為解一時菸癮,而付出320倍的代價,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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