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執行因檢方程序未完變鬧劇 何俊英:傷害司法信任

▲▼魏應充入監暫緩執行,稍早搭車返家。(圖/記者劉昌松攝)

▲魏應充入監暫緩執行,法界人士擔心會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頂新混油案前董事長魏應充遭判刑5年9月定讞,他被通知,在15日帶著行李到台北地檢署發監執行,但卻因檢方行政程序未完成,被檢方請回,擇日執行。對此,檢察官出身的「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檢方執行過程過於草率,多頭馬車,很傷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

頂新混油案中,前董事長魏應充一審無罪,二審改判15年,案件上訴第三審後,最高法院11月初將魏應充的罪行定讞26罪,其中的7罪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有期徒刑5年9月。全案由彰化地檢署委託台北地檢署執行。北檢對魏應充發出通知,要求他15日到案執行,魏應充當天上午遵行檢方指示,帶著行李到案,並有大批打氣的民眾前來送行。結果北檢因行政程序未完成,將魏應充請回,整起事件變成一場鬧劇。

擔任檢察官20多年,並曾任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的「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既然已通知執行,魏應充一定做好入監準備,行程與心態均已調整完畢,甚至還有多人送行,但沒想到竟收到「暫緩執行」的指示,要魏應充回家繼續等消息,顯示檢方在處理過程稍嫌草率,有侵害司法人權之疑。

何俊英補充,魏應充已赴北檢,檢方就應該要如期發監,等待行政程序欠缺的合併執行裁定出爐後,再換發指揮書,補足行政程序。但現在把魏應充請回後,不知何時才會通知他前來發監,當事人心情一定受到影響。何俊英最後呼籲,檢方日後再做相關處置時,宜更加謹慎,勿多頭馬車,以免傷害人民對司法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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