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最慘外遇男!進摩鐵...到結束「只花48分鐘」 法院還幫認證

▲男人,悲傷,沮喪,難過,傷心,被耍,劈腿。(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新竹一名外遇男子,被小三以「48分鐘時間太短無法發生性關係」為由否認外遇。(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小三與人夫到摩鐵開房間,事後被正宮抓到,小三寫下協議書、賠償12萬後再被提告。小三辯稱當天遭到脅迫才「被承認」,更以「進摩鐵至結束48分鐘」否定兩人有嘿咻,不過法官經由錄影、音譯發現,雙方溝通期間理性、平和,且每人性交時間長短不同,無法以48分鐘作為有無性交的認定,認定小三犯妨害家庭罪證明確,因此依法判刑3個月。

判決指出,任職於竹北地區某醫院的林姓女醫檢師,與魏姓醫檢師陷不倫戀。 2018年6月間,2人利用午間休息時間,相揪到摩鐵開房間,不過僅40分鐘即結束。

未料,魏妻在查看行車紀錄器時發現丈夫竟載著林女上摩鐵,質問丈夫後,他才坦承與林女在摩鐵嘿咻。魏妻帶著丈夫跑到林女家中「斬桃花」,林女坦承不倫並簽下協議書,賠償12萬元。事後魏女再控告丈夫及林女2人妨害家庭。

林女否認發生性關係,她表示魏男與她相約吃飯,兩人到汽車旅館後,魏先洗澡,自己都在做自己的事,沒有發生性關係,更否認知情對方已婚。林女的辯護人則以「2人從開進摩鐵到結束共48分鐘,時間極短、應無發生性行為」為由為其辯護辯。

林女表示,魏男與妻子跑到林女家,當著她的雙親面前以提告、前科寄醫院等方式脅迫,她不得已才被迫承認與魏男發生性關係,並簽下願賠12萬的協議書。

林女之母證稱,魏男夫妻當天直衝她家,魏妻還臭臉凶罵女兒跟他丈夫發生性關係,說魏男已承認,要她一併承認,當時魏男還在一旁幫腔,魏妻說「不道歉不賠償,就會用力告」、「前科寄到醫院,一輩子無法進公家機關了」。加上林父也指責女兒,要她認錯,女兒才寫協議書。

不過,法官勘驗錄影檔,發現雙方談話氣平和並無明顯針鋒相對情形,且能理性談論本案發生經過,證明簽協議書過程沒有被脅迫,也沒有逼迫、不滿、要脅等情緒,且對話錄音譯中,林父要女兒到醫院檢查處女膜是否完整,來證明沒跟魏男嘿咻,足以認定林父是相信女兒所言才會提出此要求,並未嚴厲要求女兒認錯。且雙方對談過程,都知道彼此有錄音,在雙方皆有防備之下,不可能陷自己於不法,認定林母證詞不可採,協議書具證據力。

法官認為,林女曾與魏男的小孩視訊過,且與魏男工作有所接觸,難以認定林女不知他已婚,加上林女與魏男進了摩鐵,顯見2人去該處動機並不單純,雖林女辯護人辯稱2人在房內時間很短,但每人的性交時間長短均不同,無法因此認定2人沒發生性行為。另外,林女寫下協議書,承認與對方發生關係、賠償12萬,若未遭威脅寫下協議書,為何要在自家答應賠償對方12萬,成為日後訴訟證據,證詞不合理,認定林女犯妨害家庭罪證明確,因此依法判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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