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弈被吃1顆棋突爆「真人快打」 重拳狂落+鐵椅猛砸血濺街頭

▲聊是非用圖,職場,下棋,模型,車,玩具。(圖/CFP)

▲郭不滿對方吃1顆棋,竟出手痛毆、持椅追打對方,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圖/CFP)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姚男與郭姓男子弈棋,未料郭不滿對方吃他棋子,竟出拳毆打對方更持椅子一路追打,導致姚頭部、左手肘擦傷及腹部挫傷等;法院審理時,郭辯稱「只輕輕打2巴掌、椅子只有輕輕碰到2下」,但法官不採信,認定郭因弈棋輸贏竟攻擊姚,甚至持椅子追擊,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3萬元。

判決書指出,姚與郭並不認識,2018年7月間下午5點,2人在東區自由路3段對弈,未料姚吃了郭1顆棋,引起郭不滿,郭竟嗆「打你不用負責」,姚也回嘴「你敢!」,郭立即朝姚衝去,抓起一旁背包毆打姚,更打到背包肩帶都斷掉,再用斷掉肩帶繼續抽打,隨後拿起一旁椅子毆打姚腰部,過程中姚起身逃跑,郭不放過一路追打,一直到干城車站附近的花圃邊,徒手揮打姚臉部,造成姚頭部其他部位鈍傷、左側手肘擦傷、左側上臂及前臂挫傷、腹壁挫傷等。

郭向檢方辯稱,是姚先亂出棋,再用三字經辱罵、背包毆打,才會動手推他造成傷害,更說姚要用電風扇外殼砸人,才持椅子要保護自己,「只有輕輕打2巴掌、椅子也只有輕輕碰到2下」等語,但法官認為姚頭部、手部等多處受傷,不採信郭辯詞,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郭上訴二審,仍堅持姚先攻擊他,而姚的傷勢是他自己跌倒造成的;台中高分院不採信,認為姚年近70歲,且對弈本該是「以棋會友」,但郭竟因輸贏起口角,進而動手攻擊姚,甚至一再追擊,若非警方獲報到場處理,郭仍不願善罷干休。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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