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註記4年達3951對 雙北、台中前3名彰化也破百對

▲▼高雄同志大遊行。(圖/記者林敬旻攝)

▲全台共18縣市提供同性註記。(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行政院正在研修同婚專法,而事實上我國四年來地方縣市早先已行同志註記,企圖解決同志伴侶生活上的障礙,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年11月底全國已達3951對同志伴侶註記,其中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名列前3,彰化縣則是成為直轄市外唯一破百對的縣市。

對於研修同婚專法部份,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受訪時重申,行政院及相關部會正研擬同婚專法,已積極與同婚團體與立法院執政黨團溝通,希望尋求共識,將依公投法規定,於2月底之前提出合憲的專法送進立法院審議,維護多元價值。

同性伴侶註記部份,政部指出,同性伴侶註記尚不屬於戶籍登記,其他機關是無法查詢,但是當事人可另外填寫「同意書」,同意於必要時由其所指定之機關,例如醫療院所、社會福利機構、警察單位或其他等,得向戶政事務所查詢註記內容,以保障個人權益,同時避免個資外洩。

目前除了花蓮縣、臺東縣、雲林縣、澎湖縣4個地方政府之外,全國有18個地方政府所轄戶政事務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
 
▲▼同性伴侶證。(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官網)

▲同性伴侶證。(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官網)

依據內政部全國同性伴侶註記人數統計表,四年來全國共有3951對同性伴侶註記,比率以台北市818對居冠,新北市則是743對、台中市也有694對,名列前三,彰化縣有102對則是非直轄市中唯一破百對的地方縣市,另外連江縣雖開放註記,但仍未有同志伴侶註記。

另外,高雄市政府除了辦理同性註記之外,也於2016年起新創「同性伴侶證」,強調延續對多元性別文化及人權的尊重善意,內容載有當事人基本年籍資料及伴侶姓名,結合公文書證明的實用性及兼顧隨身攜帶的便利性。

台北市隨後也跟進提供同性伴侶證,並且社會住宅招租部份,只要經戶政事務所註記之同性伴侶,於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前,也準用招租公告中有關配偶之規定。

Kolas受訪時也說,樂見地方政府鼓勵人民互相了解,彼此尊重,維護多元價值,更表示從內政部逐漸增長的數據也凸顯依憲法精神立法維護同志權利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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