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仲商老董真無辜! 遭騙屋詐貸主嫌告加重誹謗

▲▼警方用詐欺罪嫌將陳國帥移送法辦。(圖/記者邱中岳攝)

▲陳國帥被踢爆「買屋詐貸」,日前落網,現正被收押中。(圖/資料照/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黑澀會美眉成員「薔薔」父親,日前踢爆中華地政事務所涉嫌騙屋詐貸,主嫌陳國帥在9月初被拘提到案並且收押,但其實早有房仲業者發現不對勁。住商不動產曾在內部發布相關營業快訊,其中提到「重要關係人:陳國帥」等人的名字,沒想到竟被陳國帥提告加重誹謗,還是董事長吳耀焜挨告,檢方認為並無誹謗之意,處分不起訴。

根據了解,陳國帥告吳耀焜未經查證,就在公司總部發布一寫著「重大警訊!疑似有詐騙集團利用買屋、移轉獲取財物」的營業快訊,內容並提到「買方多為人頭..本案兩位重要關係人:陳國帥..」認為根本是貶損他和其他人為詐騙集團成員,涉嫌妨害名譽,提告加重誹謗。

開庭時,住商公司法務表示,吳耀焜平日不會經手、過目或是對營業快訊進行審核,根本不知道該些內容,如何妨害名譽。

檢方則認為,營業快訊中的「重要關係人」一詞,為中性用語,且全文並未提到陳國帥等人就是詐騙集團成員,住商公司基於提醒內部員工注意,以避免可能出現的糾紛,才會出現此封快訊。

而確實,在住商公司提供的5份買賣契約書中,皆出現陳國帥的名字,又其中3件在買賣後,賣方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設定所有權移轉及抵押。況且,陳國帥另案涉嫌多次向銀行詐貸,已經遭到起訴,同夥林姓男子也涉及多起詐欺案正在偵辦中,住商公司的營業快訊將2人列為「重要關係人」並不為過。因此檢方認為,吳耀焜被告涉犯《刑法》310條加重誹謗部分,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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