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辣椒」女侍下藥洗劫男客? 法院判決大逆轉

▲▼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新logo)(圖/記者黃克翔攝)

▲劉男自稱喝下徐女給的啤酒後,便不省人事。(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基隆市一間卡拉OK的徐姓服務小姐,被指控出場後用藥迷昏、洗劫劉男口袋6千元現金,被依強盜罪起訴。基隆地院審理認為,因劉男體內並無安眠藥反應,且前後說詞不一,因此判徐女無罪。

判決指出,劉男於2016年10月21日至基隆市一間「小辣椒」卡拉OK消費,凌晨1時許與徐女去金中泰賓館開房間,期間除了支付住宿費890元,還點了6罐啤酒共240元,隨後按徐女的要求先進浴室洗澡;事後,他自稱喝下對方拿的啤酒後,3到5分鐘就不省人事,醒來發現口袋短少了6千元,懷疑啤酒內被摻入事先預藏的安眠藥(第四級管制藥品咪達唑他),才會迷昏,因此憤而報警。

法院在審查時發現,含有藥物成分的酒杯上,居然都沒有雙方的指紋,且劉男體內並無驗出含有安眠藥成分、徐女也未有取得管制藥品的紀錄。

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顯示,口服「咪達唑他」劑量15毫克時,最高血漿濃度可達70ng/ml至120ng/ml的時間為0.5小時至1小時,明顯與劉男所稱「喝半杯啤酒後2至3分鐘或5分鐘即不省人事」數據資料不符,再加上計算當日消費明細後,發現劉男案發時身上餘額根本不足6千,與前面說法有出入,因此判徐女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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