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闖鄰居家!見70歲婦穿內褲睡憋不住 渣男:給我那個一下

▲▼  性侵、迷姦、撿屍、強暴(新logo)(圖/記者黃克翔攝)

▲卓男凌晨闖鄰居家,企圖性侵70歲婦人。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離婚卓姓男子2016年10月間半夜闖入鄰居家,竟然企圖性侵剛剛喪偶的70歲婦人小蕙(化名),被發現後雙方從床上扭打到地面,直到被害人還哭求,「你當我兒子都可以了」,認為已被對方認出身分才罷休。台中高分院近日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判刑6年6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卓男前年10月27日凌晨1點多,得知70歲的小蕙的丈夫剛離世,趁夜深人靜侵入對方住宅,見到女方穿著上衣、內褲睡覺,竟然止不住心中慾火,脫光自己衣物後躺在女方旁邊。

事發當時,小蕙翻身觸碰到床旁多一隻手臂,發現有陌生男子後開始大喊求救,隨即被摀住口鼻,過不久後內褲就被強脫,還被摸了下體,正當對方企圖性侵時,開始拳打腳踢的反抗,與男子拉扯掉下床,認出卓男之後便以台語求,「你要幹嘛,你當我兒子都可以了。」對方也以台語回覆,「嬸啊,我現在就是沒太太,妳給我那個一下。」最後,卓男發現自己身分曝光後,無法性侵得逞,趕緊穿上衣褲離開現場。

案件審理期間,卓男僅坦承與小蕙為鄰居,否認有進行性侵,還辯稱,「我在2016年10月26日晚上與2好友一起喝酒,直到27日清晨被攙扶回家,已經醉倒了,怎麼還會對女方強制性交」,還指控曾和對方發生衝突,所以小蕙懷恨在心報復。

一審法官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將卓男判處6年6月;他不服上訴。全案上訴到台中高分院,法官依據被害人、證人以及證物等,確認被告無故入侵被害人住處,為滿足一己性慾,違反女方意願強制性交,且被害人已是70歲高齡,認為被告沒有尊重長幼倫常,實極惡劣,因此原審判決認事、用法、量刑均無不當,駁回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