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大麻觀察生長!男網購種子運嘉義…涉「販製毒品」無罪原因曝光

大麻種植(圖/路透社)

▲男子自行網購大麻種子,空運來台,至嘉義栽種。(圖/路透社,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待業詹姓男子在網路上利用比特幣購買大麻種子,空運至台灣,再把種子帶回家鄉嘉義栽種,被警方搜到12株大麻活植株起訴。他始終否認有販售大麻的意圖,供稱「好奇想觀察大麻生長」,新北地院採信辯詞於意圖製造毒品罪部分判詹男無罪,僅依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徒刑6個月,緩刑4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詹男於2016年6月以1萬5000元購買比特幣,再用比特幣購買大麻種子40多顆空運來台,把這些種子帶回嘉義,8月起至老家附近的鐵皮屋栽種。同年11月,警方於鐵皮屋搜到12株大麻活植株及種子。檢方依意圖製造毒品罪嫌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起訴詹男。

詹男供稱,基於好奇心想要觀察大麻生長過程,才會私自購買種子,打算等大麻開花、自然凋謝,把一系列的過程都記錄下來,將全程紀錄po在網路上與網友們分享種植成果。但不知道會不會種植成功,因此他才會一口氣購買這麼多顆種子,但完全沒有製造毒品與販售毒品的意圖。

由於前後供詞一致,法官認為,詹男將大麻種植成功後,不像其他嫌犯所為,但他仍耗時研究其他品種,繼續栽種不同的款項,並在幼苗盆中插上立牌,以便研究區分,可見詹男稱「想觀察大麻生長」並非不可採信。

另一方面,檢警於現場也未找到摘下或集中置放的大麻葉片,以及製造大麻菸草等乾燥脫水設備;甚至採尿後,也未驗出有施用大麻,因此沒有任何證據指出詹男意圖製造毒品以供自己或他人使用,因此該部分判處無罪,僅針對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判徒刑6個月,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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