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傳「昨晚OO很多次」!小三想逼退正宮 男掏性愛照片舉證

▲▼約砲、一夜情、嘿咻、做愛、性愛、上床。(圖/免費圖庫「pakutaso」)

▲張男遭王姓小三逼扶正,最後向妻子坦白,圖非當事人。(圖/免費圖庫「pakutaso」)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已婚張姓男子與王姓女業務外遇,因女方想扶正、不斷以死相逼,他在無奈之下向林姓妻子坦白,並交出性愛照片及鹹濕的對話訊息當證據。新竹地院判王女須賠30萬元。

判決書指出,32歲的王女在2005年和38歲的張男結識,兩人多次開房嘿咻;王女不甘心當個小三,便逼張男和妻子離婚,被對方拒絕後,竟不斷揚言自殺來逼男方讓正宮退位。不堪其擾的張男直接跟妻子坦承外遇,打算放棄小三。

林女得知外遇一事後,除了擔心孩子無法在健全的家庭中長大,王姓小三還不斷出言挑釁,讓她整個人身心俱疲;她見丈夫有意回歸家庭,便決定提告、捍衛自己的配偶權,並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王女表示,當初是張男說已離婚又不斷追求,她才同意交往;在她得知對方還沒離婚後,便決定遠離,是張男不斷找她。此外,她沒跟張男嘿咻過,只有一次因酒醉嘔吐,才一起到旅館清洗。

▲(圖/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網站)

▲王女說她不知情張男還沒離婚遭打臉,圖非當事人。(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調查顯示,王女在張男還有婚姻關係的期間,不斷與對方曖昧、出遊,甚至在她住家及附近的摩鐵嘿咻,因此被新竹地檢署依妨害家庭起訴。

王女辯稱,她是被張男欺騙,以為對方離婚才開始交往。但法官查看兩人的對話紀錄發現,王女傳訊質問張說,「她(指張男姐姐)說你怎麼可能跟你老婆離婚」、「所以是你媽說你不會離婚」、「你為何不趕快解決」、「你說你還有婚約所以不能打給你,那你有婚約就可以在外玩女人跟別人發生關係嗎!?」得知王女早就知道對方沒有離婚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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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與張男多次到摩鐵嘿咻。(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亘攝)

張男為脫離小三的魔爪,把張女和他的鹹濕對話紀錄如,「去室內說、汽車旅館」、「昨晚我們是不是插插很多次啊」及名稱為「2/ 4摩鐵玩玩」的性愛照片檔案等交給元配,供其當作證據。

法官表示,王女在明知張還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繼續交往,逾越正常男女關係;甚至要求對方離婚,嚴重侵犯林女的配偶權,因此判王須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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