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男讓未成年女友懷孕挨告 「和解並結婚」仍要被關6個月

▲▼男女,兩性,吵架,相愛,交往,婚姻,戀愛,情侶,伴侶。(示意圖/CFP)

▲小情侶沒做好避孕,讓少女懷孕。(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宜蘭報導

一名楊姓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小倩(化名)交往,並忍不住慾火發生性關係15次,結果讓女方懷孕,氣得小倩父親提告,雖然訴訟階段雙方不僅達成和解,情侶倆也結為夫妻,但妨害性自主罪為公訴罪,因此仍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

據判決書,年約20歲的楊姓男子在前年9月認識年約15歲的小倩,相談甚歡後便成為男女朋友,但去年2月起他便將女方帶回家發性關係,床戰15次,也讓小倩懷了孕,事情曝光後便遭女方父親提告。

檢方調查期間,楊男便與女方家屬達成和解,並娶小倩為妻,雖是美事一樁,但因妨害性自主罪嫌屬公訴罪,因此仍將其起訴,而法院審理後認為,楊男與少女認識互有好感成為男女朋友之後,進一步發生性行為,雙方屬合意,且他也深表悔悟,與小倩也結了婚組成家庭,但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仍將造成女方身心發展的不良影響,因此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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