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世榮:花15年救回鄭性澤,但還有一種死刑叫「土地掠奪」

政大地政學系教授徐世榮(圖/資料照)

▲政大教授徐世榮。(圖/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2002年在台中豐原的十三姨KTV殺警案,鄭性澤於2006年被處死刑定讞,台中高分院26日上午11時將他改判無罪。對於這樁冤案遭平反,政大教授徐世榮很有感的表示,開心台灣人權水準可以向上提升,但是還有一種死刑被嚴重忽略,就叫作「土地掠奪」。

徐世榮表示,很高興得知鄭性澤終獲無罪宣判,這也代表台灣的人權水準往上提升了一步,但是就如同死刑一般的「土地掠奪」卻遭到長期的忽略,「這指的是政府運用都市計畫、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等強制手段,剝奪人民在憲法上所保障的財產權。」

土地對於很多人說就是代表著財產,但是對於許多弱勢團體而言,土地就是他們溫馨的家園及生存的依靠;徐世榮提到,「政府輕率的把土地及房子剝奪了,其實也就嚴重侵害了他們的基本人權,我們花了21年,把徐自強救回來,我們也花了15年,把鄭性澤救回來,但是對於那些土地被掠奪的人們,我們有給予同樣的權利嗎?」

徐世榮繼續說道,「對於那些土地被掠奪的人們,他們可以上法院,經由三級三審、甚且是非常上訴,停止政府的土地掠奪嗎?沒有的,相反的,政府卻可以經由它完全可以掌控的委員會(如都委會),以專業審查為名,非常隨意地,就剝奪了人民的基本人權」,正也因為如此將許多人逼上絕路,但是這些人卻完全沒有犯罪,讓他很感慨的說,「有一種死刑叫作土地掠奪!」

▼徐世榮表示,看見鄭性澤無罪很有感觸,「有一種死刑叫做土地掠奪。」(圖/中天新聞)

▲鄭性澤被控殺警案,台中高分院26日逆轉改判無罪。(圖/翻攝中天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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