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挪F-16預算給海軍買獵雷艦 國防部:沒有違法

▲▼空軍,F-16,戰隼戰鬥機。(圖/記者李毓康攝)

▲F-16。(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軍方去年未經立法院同意,挪移空軍F-16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的預算給海軍採購獵雷艦。國防部17日回應,國防預算的編列與運用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執行,並無違法疑慮,強調預算的調整都是為了國防整體考量,以發揮最大使用效益。

國防部將「空軍F-16戰機性能提升計畫」總經費由1100億元上調到1296億餘元,據稱,是認為美方已同意出售供F-16戰機使用的AGM-88B高速反輻射飛彈、AGM-154C遠距遙攻精準彈藥等新式裝備給台灣,所以總經費因此大幅增加。但是離譜的是,國防部擅自挪用F-16戰機性能提升計畫年度預算中的14.2億元,做為支應海軍獵雷艦採購經費之用,讓風波不斷的獵雷艦採購案,再添爭議。

對此,國防部表示,國防預算的編列與運用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執行。有關預算辦理資源調控作業,都依據「預算法」第63條有關預算流用規範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7條略以「單位預算機關內同一工作計畫之用途別科目經費遇有經費不足,得由其他有賸餘之用途別科目辦理流用」等規定移緩濟急。

國防部強調,預算的調整都是為了國防部整體考量,以發揮預算最大使用效益及確保國家安全最大利益之權宜措施,並無違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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