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和女同事床上交疊硬拗「染髮」 法官說扯...判無罪

摩鐵,旅館,賓館,性行為,偷情,休息,情侶(圖/記者周宸亘攝)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陳姓男子4年前到呂姓女同事住處被妻子跟監,破門後發現2人「疊在一起」,陳男則辯稱因為等候呂女幫他染髮,才會全身脫光;雖然法官也認為這個理由太離譜,但因未拍到2人性器接合畫面,通姦、相姦證據不足,只能判無罪。

判決指出,陳妻懷疑張夫外遇,在網路上委託網友幫忙蒐證,2013年5月某日凌晨,她獲知老公到小三租屋處,會同網友破門捉姦。

陳妻證稱,當時她看見老公在床上壓著呂女,「2人疊在一起」,但沒辦法看到2人的生殖器,陳男一看到有人就站起來,「我才看到被告(陳男)全身赤裸,被告(呂女)上半身穿著一件半截或全身而未過腰之內衣、下半身未穿褲子,我就不想再看而後退,並等候警員到場。」

陳、呂否認通姦,陳男辯稱當時等候呂女幫他染髮,才會全裸;由於網友拍到的照片是呂女弓身躺在床上、陳男跪坐在她後方,沒有性器接合的畫面,雖然法官也知道「染髮」之說太扯,但就刑法通姦、相姦罪而言,證據還是不足,因此判決無罪。

另一方面,陳妻因率人破門捉姦,吃上「侵入住宅」官司,去年被台南地院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但她在民事部分扳回顏面,法官認定她的配偶權遭侵害,判陳男賠償20萬元、呂女與陳男連帶賠償57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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