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蟠母娘娘下旨共修」...他們通姦50次 人夫無罪、小三反被判刑

▲人夫與小三通姦50次,但男方或妻子原諒,僅女子被判刑。(圖/記者李鍾泉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已婚的吳姓男子,2014年間認識大他一歲的廖姓女子,廖女聲稱「蟠母娘娘下旨」,要2人上床共修。吳男對此深信不疑,於2014年至2016年間,在廖女住處發生多達50次性行為,還為此與妻子大吵一架,打算離婚。

直到去年,吳男(57歲)突然間悔過,寫下自白書向妻子坦白婚外情一事,吳妻得知後氣炸,堅持對2人提告,不過新北地院審理時,吳男獲得妻子原諒撤告,因此公訴不受理。

吳男指出,每月他都會到廖女位於中和的住處偷情2至3次,交往期間一共發生50次性關係;廖女坦承自己隻到吳男已婚,但喊冤稱「被他拐騙」,2人的性行為次數僅15次左右。

法院審理時,法官依據2人對話紀錄,確實有「蟠母娘娘賜姻緣」等訊息,認定2人通姦,廖女也坦承犯行。新北地院19日依通姦罪判決廖女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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