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側開77公里「太龜速」 女駕駛遭攔:我開不快啊

 

▲國道警方日前攔查一輛龜速車行駛內側車道,女駕駛被攔下時喊冤:我的車子開不快啊!(圖/翻攝自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絲團,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開車行駛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一再宣導,慢速車應行駛在外側車道,請勿占用內車道。但國道公路警察局7日公布一段影片,員警攔查一輛白色龜速車行駛在內側車道,當時警方測得該車時速僅77公里,不料女駕駛喊冤「我的車開不快也沒辦法啊!」員警隨即告知「我不是罰妳慢,而是罰妳在內線,開慢沒有關係,但是不要占用內線。」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臉書粉絲專頁7日公布一段影片,並且發文提到「大部分受罰的用路人,缺乏內車道的正確使用觀念,只靠紅斑馬持續強力宣導及取締的力量是有限的,改善慢速車占用內車道,需要您的共同參與,看完影片除了按讚以外,記得分享給您的親朋好友,藉由社群媒體的強大力量,讓更多用路人明白內車道的正確使用觀念。」

從影片中看到,一輛白色小轎車行駛在高速公路的內車道,但國道警方測得的時速僅77公里,隨即將車輛攔查。女駕駛下車後,稱說自己的時速有100公里,但被員警戳破,女駕駛隨即說「我要慢慢加速啊!」但員警一聽則立刻告誡「妳不要慢慢加速,妳不能占用內線。」

女駕駛聽到後還喊冤「我的車開不快我也沒辦法」,員警隨即機會教育「我不是罰妳慢,而是罰妳在內線,開慢沒有關係,但是不要占用內線。」由於內線車道是超車道,一般駕駛最好是行駛在中線車道,若是行駛內車道,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且時速若低於80公里、將處罰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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