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床戰3未成年少女 案子都還在審又對1女下藥性侵

▲惡男愛找未成年少女,還下藥性侵。(圖/記者黃克翔攝,示意圖)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33歲曹姓男子無法控制自己的性慾,還專門挑未成年少女下手,不僅和A、B、C 3女發生關係,還在法院審理案子期間下藥性侵A女,更在網路上公開自己偷拍的淫照,誣賴被害人援交,事後被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3年。

據判決書,曹男曾在99年、101年間和16歲的B女、15歲的C女發生性關係,並在未經同意下偷偷錄影,用來事後「欣賞、紀念」,102年間又透過網路認識了12歲的A女,並發展成男女朋友還同居,並於交往其間發生性關係,但同樣偷偷拍下性愛影片,事情曝光後一審就被依姦淫幼女等罪判處5年8月。

曹男後來不滿A女說要分手,竟在去年8月間開車強行將人載回租屋處,逼其喝下一碗摻有毒品氟硝西泮安眠藥的藥湯後,迷昏性侵得逞,後因被害人報警曝光,竟又威脅A女要說出對方的乾姊曾經賣淫一事,隔月又把人載去汽車旅館,狠打一巴掌後,恐嚇「今天如果不乖乖聽話,就不會帶你回家」,後來就脫衣性侵得逞,隔天又為換掉沾有血跡的衣物,把人帶去買衣服,要求換掉滅證。

曹男到了去年底,又假冒自己是劉姓女子,在臉書公開A女的淫照、姓名、LINE等資料,瞎掰「我的婚姻感情被這個小妹介入,導致我丈夫已有離婚的打算,社會病了,國中生就出來當援交妹」等不實訊息,導致被害人隔天接到一大堆網友邀約援交,嚇的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時認為,曹男身為成年人,卻不斷侵犯未成年少女,即使對方表明不願,仍施以暴力脅迫之手段,下藥迷姦被害人,還虛構事實毀損名譽,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影響其日後價值觀、人格發展,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行徑甚為惡劣,且犯後均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惡劣,因此將其判處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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