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APP約姊妹上賓館 他上了姊姊卻告妹妹

▲圖為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周宸亘攝)

社會中心/基隆報導

涂姓男子透過交友APP「17約會吧」約出一對姊妹,與姊姊上床後,控訴妹妹詐欺,拿他的錢「買情趣用品」卻爽約;基隆地檢署認這只是涂男片面指控,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涂男(35歲)1月結識余姓女子(26歲),約對方到新北市貢寮區聊天吃飯,余女帶姊姊同行,3人並到一間賓館開房間休息。涂男表示,當時余女向他索討3千元,包括1千元買便當、2千元買情趣用品,但拿了錢卻沒有回來。

余女胞姊證稱,雖然涂男先認識妹妹,卻對她有興趣,趁妹妹外出買便當時,2人發生性行為,事後涂男給她700元;余女則說,涂男拿1000元給她買便當,她買完後拿回旅社就走了,「不知道他們在房間做什麼。」

由於余姓姊妹供詞一致,檢察官認為,余女若要詐涂男3千元,就不會回到賓館,以查無積極證據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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