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追贓車不慎擊斃嫌犯遭訴 鄭文燦:訴訟費用市府吸收

▲為了嚇阻嫌犯,劉政國當時朝車輪開槍,沒想到卻射中少年後腦杓。(圖/資料照)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草湳派出所員警劉政國今年1月為追捕贓車,不慎開槍擊斃坐在副駕駛座的徐姓少年,23日遭桃園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對此,桃園市長正文燦表示,該車不但為贓車,當下更處在高速飆車狀態,「員警開槍原意在於制止,避免發生更大的意外,市府將支應員警的訴訟費用。」

回顧此案過程,徐姓少年當時與1男1女友人開贓車出遊,沒想到卻遇到警方盤查,徐姓少年一行人心生畏懼,雙方遂展開追逐。過程中,徐姓少年一行人一度假裝要停車受檢,等到員警上前後又踩油門企圖逃逸;劉政國情急之下拔槍,朝車輛右後輪開了一槍,沒想到卻擊中坐在副駕駛座的17歲徐姓少年後腦杓。子彈穿過徐姓少年腦部,卡在眉心頭骨,當場鮮血直流,送醫搶救多日後仍宣告不治。

經桃園地檢署偵辦後,檢察官認為當時該輛贓車只是要逃避檢查,並無衝撞員警或警車的行為,員警當下也未遭到生命危害,若要將其逮捕也應以較不致危及人命的方式達成;依照當時狀況,並無使用槍械應的急迫性與必要性。檢察官認為,若無法擔保不會誤射,應該放棄射擊行為,採其他方法制服兇嫌,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劉政國起訴。

對此,桃園市警局感到相當遺憾,強調支持同仁勇於執法,已請楊梅警分局分局長張弘文,轉達力挺同仁勇於執法的作為,亦將向警察人員因公涉訟審議委員會,洽詢律師協助訴訟及訴訟費補助。市警局表示,劉政國被起訴後雖然深感無奈,但身為人民褓姆,戮力從公、果敢執法的初衷仍未改變,也不會因此而退縮,劉政國感謝長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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