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喪嫁娶桌數、禮金都要打報告 杭州首份黨員幹部細則出爐

▲借機斂財漫畫。(圖/新華社提供)

本報訊

「剛剛把兒子的婚禮辦了,把辦酒的詳細情況都寫下來了,交給你們備案。」近日,杭州市余杭區的一名幹部拿著《余杭區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單》交到了區紀委黨風室。

這是自《關於做好黨員幹部報告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工作的通知》下發以來,按規定前來備案的首批人員之一。據悉,這份通知也是目前杭州範圍內首次出臺的、最為詳細的一份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規定。

婚喪嫁娶是人生大事,但有些操辦過了頭,走偏了可能就犯錯了,到底這「紅線」在哪裡,黨員幹部到底能不能辦、怎麼辦?日前,杭州市余杭區紀委和余杭區委組織部聯合下發了該通知,劃定這條「紅線」。

根據通知,村(居)委會班子成員要打報告。全區區管領導幹部(含調研員、副調研員)、中層幹部(含非領導職務)、村(社區)黨組織和村(居)委會班子成員,不僅在操辦本人及直系親屬婚事、喪事等事宜時要報告,操辦直系親屬的喬遷新居等事情也要報告。

此外,收了多少禮金禮品要詳細說明。操辦後30天內要提交書面報告,報告中要包含操辦的事由、時間、地點、標準、邀請人員範圍和收受禮金禮品等具體情況。對無正當理由不按要求報告或者不如實報告的,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在排場方面,余杭還特意下發了《關於黨員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紀律提醒》,其中就提出: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帶頭移風易俗,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文明節儉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不得在操辦過程中講排場、比闊氣,不得動用公款、公車、公物等。

至於請「多少桌」,收多少「禮金」算是超標,余杭區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自上到下目前還沒有嚴格規定,主要還是看邀請了什麼人。紀律提醒明確:不得使用管理服務物件的人力、物力等,不得邀請管理服務物件和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人員等。(新聞來源 :新華社港台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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