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隨扈警察兒撞死女大生 9百萬和解判2年緩刑5年

▲李文億逃18小時後投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副總統吳敦義隨扈李清淵的警察兒子李文億去年(2015)元旦,駕車撞死一名王姓女大生後肇逃,過程中桃園3名員警甚至涉嫌集體徇私庇護, 逃了一天後被逮,事後以900萬和家屬和解,桃園地院日前一審宣判,依照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等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等於5年內沒再犯,就不用被關。

▼遭撞死女大生僅19歲。

李文億去年元旦晚間開車載女兒,在蘆竹區八德一路逆向超車,撞死女大生後棄車逃逸,找友人逃離現場,甚至想找人頂替遭拒絕,並打電話給大溪及龜山分局張育霖、楚慶權和馮世豪協助藏匿,躲藏18小時後才投案,酒測值是0,地院日前一審宣判,由於和女大生家屬達成900萬和解,對方願意原諒,並同意給予緩刑。

地院也提到,「不過緩刑期間要付清所有和解金,不然仍可以撤銷,並且要交付保護管束、240小時的義務勞務和2場法治教育。」至於張育霖、楚慶權和馮世豪,則被依照藏匿人犯罪判處4至5個月的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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