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鑫好」髒又亂照進貨 「正義」最高恐遭罰5000萬

行政院處理劣質豬油事件第7次專案會議,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行政院處理劣質豬油事件第7次專案會議,會後記者會。(圖/記者賴于榛攝)

記者賴于榛/台北報導

飼料油混充食用油流竄市面,行政院江宜樺上午臨時召開「處理劣質豬油事件第7次專案會議」,會後衛福部次長許銘能指出,「正義」曾去稽查「鑫好」發現廠房衛生狀況糟糕,建議自家公司別再進貨,但「正義」非但沒向衛生局通報還繼續進貨,違反《食管法》最高可罰5000萬。

許銘能說,依據《食管法》第7條第2項規定,食品業者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否則可開罰3到300萬元;而明知道來源不好,又持續製造,便涉及攙偽假冒,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則說,院長江宜樺會中對於正義早已發現鑫好衛生狀況不佳,但卻還是向鑫好進料一事,表達強力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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