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萬月薪不夠花」盜刷買情人禮S4+LV 女友哭:沒誠意

我們想讓你知道…要用自己賺來的錢才有意義啊。

▲華男犯案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圖/翻攝畫面)

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市華姓男子多次在大賣場竊取他人財物,日前又故技重施,盜刷偷來的信用卡買LV皮包和三星Galaxy S4手機(下圖/示意照/記者洪聖壹攝),當作今年的情人節禮物送給女朋友。華男女友得知甜蜜禮物竟是贓物,氣得大罵「實在太沒誠意!

警方表示,華男(28歲)從事送貨員,2013年8月開始,專門在中和區中山路上的大賣場犯案,趁民眾不注意時,偷走放在推車或櫃檯的財物。

警方指出,4日下午,華男趁賣場內人潮擁擠,拿走被害人放在推車的皮包,再盜刷信用卡購買情人節禮物。據了解,華男以同樣手法犯案8次,盜刷買金飾、3C產品再變賣換現金,不法所得超過20萬元。

華男落網後對員警說,自己月薪只有3萬元不夠花用,為討女友歡心才會犯案。女友得知男友竟是小偷,難過地落下眼淚。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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