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1名苗栗縣14歲少女去年蹺家,原先是投宿台中市同學家,但是因為對方媽媽看不下去,將她趕離家中,少女只好請同學上網以「誰住台中誰家可以睡」為暱稱,搭上1名李姓男子,沒想到卻被李男性侵得逞。
這名翹家少女為了要找到住的地方,居然上網徵求收留她的人,在網路上留言「誰住台中誰家可以睡」,因而認識了一名李姓男子,當時李男還開玩笑的說,「不怕被我吃掉?」不過少女無處可去,只好硬著頭皮去,果真被李男性侵。
李男事後挨告,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李男1年10月,緩刑5年,不過李男坦承自己犯行且深表悔意,還賠償被害少女30萬元,取得少女父親原諒,還替其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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