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天花4.4小時在螢幕上 Google 揭示行動消費商機

記者洪聖壹/台北報導

Google 偕同 Ipsos MediaCT 進行調查與研究,公布消費者在各種數位裝置的使用數據,揭示「多螢(Multi-Screen)」時代來臨,在「智慧型手機」當道的時代,如何針對消費者行為與購物習慣,讓企業主掌握多「螢」趨勢,開創「行動」先機。

根據 Google 與 Ipsos 所做的最新「多螢世代 (The Multi-Screen World)」研究報告,顯示高達 90%的日常娛樂與傳播行為,主要建構在四螢上(包括:電視、電腦、平板電腦及智慧型手機),且每日平均花費 4.4 小時的休閒時間在這些螢幕之間。而消費者選擇使用何種裝置,取決於當下的時空背景,其中 38%的日常傳播行為發生在智慧型手機上,為四
種裝置之冠,且多作為溝通、聯繫與快速獲得資訊使用,而這些線上行為也會在其他裝置上,連續或同時使用。

Google 台灣總經理陳俊廷表示:「多螢時代下,消費者多數線上行為也選擇以『智慧型手機』作為起始點,這些線上活動中,前三名為社群關係建立與聯繫(66%)、網路購物/搜尋資訊(65%),以及瀏覽網路(63%)。此外,現今消費者在購物上,採取多重裝置路徑進行購買,而據調查,65%的使用者以智慧型手機作為購買行為的起始點,代表智慧型手機在消費者決策購買的過程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因此,在行動上網的趨勢帶動下,企業行銷策略如何佈局尤為關鍵。」

調查結果顯示,2012 年第一季台灣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達 32%,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 23%。隨著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持續成長,消費者的使用行為也隨之改變。根據「2012 我們的行動星球:台灣」研究報告發現,64%的台灣使用者在過去一週內每天使用智慧型手機上網,且 57%的使用者每天都透過行動上網搜尋資訊,反應出行動上網及搜尋已成為台灣智慧型手機用戶的日常習慣。

值得一提的是,94% 的智慧型手機使用者曾經搜尋過本地資訊,且 62% 使用者每週至少搜尋一次本地資訊;此外,台灣用戶通常在行動搜尋本地資訊後,87% 曾在取得搜尋結果後採取行動,這些發現,突顯智慧型手機的機動與便利性,消費者可利用手機隨機搜尋並滿足臨時產生的需求,如搜尋鄰近的餐廳、商店或商品折扣等,進而採取更直接的行動。

另外,智慧型手機也是台灣消費者購物時的最佳幫手。據調查,91%的使用者曾使用自己的手機研究產品或服務,而透過智慧型手機搜尋,也將促成跨裝置的購買行為,如使用者在行動搜尋後,透過電腦購買(41%)、直接透過智慧型手機購買(33%)及透過實體通路購買(29%)。而調查同時也發現,38%的使用者在使用智慧型手機搜尋時,只會瀏覽搜
尋結果的第一頁,更令人訝異的是,高達 90%的智慧型手機使用者表示會留意行動廣告的內容。透過使用者行為分析可得知,智慧型手機是促進購買行為的媒介,對消費者購買決策具一定的影響力。

根據經濟部委託資策會 FIND 執行「科技化服務價值鏈研究與推動計畫」調查指出,2012 年台灣行動廣告市場規模將達 33.2 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 37%。對此,Google 建議企業主應儘早建立便於智慧型手機瀏覽的網站,同時為自己擬定一個行動搜尋策略,讓消費者透過類似「點就通」功能就可以看到網站與消費資訊,同時也提醒業界儘早佈局行動多媒體廣告,抓住多螢趨勢,抓住下一世代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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