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愛上爸爸老闆 嘿咻20次「阿伯」判5年

我們想讓你知道…差快30歲欸...阿伯你怎麼吃得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宜蘭縣一名17歲單親少女3年多前,與大30歲已離婚的父親游姓老闆兼好友發生不倫戀;此事直到該名少女向老師透露「不捨得和阿伯分開」才爆發,經追問之下才知少女喜歡上阿伯,並發生超過20次性關係,游男因此被控妨害性自主,判刑5年。

媒體報導,該名少女自小父母離婚,與妹妹跟著父親同住,而與少女發生不倫戀遭判刑的阿伯姓游,現年47歲,經營鐵工廠,是父親的老闆兼好友,游男還將住處3樓提供給少女一家人住宿,對少女更是疼愛有加。

據了解,3年前少女父親因竊盜案入獄,游男竟對當時才14歲的少女起色心,與少女在住處3樓走廊發生第一次性關係,還警告少女不能告訴別人,自此兩人常常私下「約會」,兩年間發生的性交次數不下20次,直到游男再婚,兩人仍持續往來,半年前才因搬家與少女分開。

自從與阿伯分開後,少女情緒低落,回國中母校找女導師訴苦「不捨得搬家」,導師察覺有異,追問之下少女才說曾與阿伯發生20多次性關係,導師因此通報社會局及警方揭發罪行。

游男到案雖矢口否認,但經由少女父親同居人搜出的筆記、信件,內容有提及「我還是會想你,每天睡覺前都會想」、「可是你總是有需要才來找我,不需要時就把我推得遠遠的,難道你只是跟我玩玩而已嗎」等字眼,法官認定兩人確有性交行為,判游男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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