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農舍合法!屏縣府反問農委會 「農民」是甚麼?

我們想讓你知道…屏東縣府問的問題,我也很想知道。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阿嘉ㄟ家」到底有沒有違反現行法令,大家都在關注!屏東縣政府在11日正式回函農委會,除了重申縣府一開始就認定蘇嘉全農舍合法外,還拋出許多問題,反問農委會該如何審查「農民」的標準、「農業使用」比例等疑義,希望相關長官能夠協助解釋。

蘇嘉全農地爭議,屏縣府說合乎規定。(圖/中評社)

▲蘇嘉全農地爭議,屏縣府說合乎規定。(圖/中評社)

屏東縣府指出,依照現行法令規定審查後,蘇嘉全之妻洪恆珠在93年11月申請興建農舍,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規定;但關於洪恆珠是否符合「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之定義,並未列入審查項目。

不過縣府還另外拋出相關問題,希望能得到農委會長官的指導與解釋,包括農發條例中所謂的農民定義為何?每年的工作天數是否有相關規範?還有農業用地使用面積必須達百分之九十,但若將生產的作物自己食用或是分送親友是否符合規定?

屏東縣政府觀光傳播處長鄞鳳蘭重申,自9月30日會勘後,期間不論是以記者會形式發布的訊息,或是發給農委會的正式回函中,縣府根據現行法令規定,都認為「阿嘉ㄟ家」合乎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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