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過去違法? 醫院讓員工簽「補休或領薪」同意書

▲不少醫院開始讓員工簽同意書,選擇休假或領薪。(圖/醫勞盟提供,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醫勞盟日前指出,有多家醫院「過年期間未依法支付值班員工2倍薪水」,要求被點名的醫院儘速補發薪資,否則會請律師代為向各地方政府勞工局檢舉。最近有醫療人員反應,醫院要他們補簽上班同意書,讓春節、228連假值班的員工選擇補休假或領薪水。

醫勞盟(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表示,一些醫院從13日開始要求員工簽屬「休假或領薪」的同意書,對此,他們認為這是醫院承認過去違法、不曾和勞方協商、員工只是「被迫」無奈接受的證明,也呼籲大家記得拍照留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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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些醫院檢討改進,但也有些醫院選擇「另尋他法」,近日有不少區域醫院發給各醫院訊息,表示會找合適的因應辦法解決「違反勞基法」一事,要求不要擅自與「非主管機關團體」聯繫。醫勞盟說,他們對這樣的做法感到無奈,也感嘆為何院方、資方不反思「如何避免違反勞基法」,反而禁止別人發聲。

以下為區域醫院發給各醫院的訊息:

「敬致 會員醫院,您好:
攸關醫勞盟近日於媒體網路上刊載指稱醫院雇主未依勞基法之規定給予護理人員於過年期間值班兩倍薪資一案,本會於接獲會員醫院反應後,立即處理相關法令之解釋,為考量會員權益及名聲並立即召開臨時常務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本會之因應作法。

茲因攸關各會員之權益,以致於各醫院之因應方式不同,經本會常務理監事會議決議,往後有相似事件,請會員醫院直接與本會反應,透過協會集體的力量進行處理,本會將以維護本層級會員醫院之共同權益為第一考量,做出最適之共同作法與決策。因此,本會呼籲會員醫院針對類似案件,切勿直接與非主管機關團體進行聯繫、溝通,而導致各醫院作法不一致之情事,協請會員醫院共同配合。」

▼醫勞盟曾PO出「過年期間未依法支付值班員工2倍薪水」的醫院名單。

▼近日公布的「未依法給雙倍薪」醫院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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