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不排除對「湯姆熊割喉魔」求處死刑

我們想讓你知道…兇嫌真的太過分!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湯姆熊殺童案的29歲兇嫌曾文欽,1日偵訊時曾對警方說,自己上網查過,「現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我就被關在牢裡一輩子就好。」此說法引起各界譁然。台南地檢署3日表示,會盡快將本案偵結,且不排除對曾嫌求處死刑。

據知,曾嫌1日先將死者方童拐騙至廁所,騙他遊戲卡在馬桶間裡,隨後突抓住其肩膀,並持刀刺進他的左喉嚨,並用力往右邊拉,致方童氣管斷,最深刀傷達10公分,手法相當殘忍。曾嫌被逮後,曾囂張地說,「如果今天犯案後沒有被抓,還要再殺人。」


台南市第六警分局副局長劉怡宗表示,「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有精神上的困擾,想吃一輩子的免錢飯。」嫌犯還向警方供稱小孩比較好殺,聽得員警直搖頭。

許多網友對曾嫌囂張說法及行徑相當氣憤,也對台灣法律保障少數人權(受刑人),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些人後半輩子,甚至走向廢除死刑一現象,感到不平。部分網友說,台灣法官現在都不敢判死刑,死刑執行率又低,每次遇到相關事件,人權團體、廢死聯盟就會跳出來。

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則指出,對於是不是要判犯嫌死刑,在司法實務上來說,需要考慮嫌犯的犯罪動機、凶殘程度、犯案後的態度與對社會造成的衝擊。他說曾嫌所言「在台灣殺1、2個人也不會判死刑」是扭曲法律,也已經務導社會,而且其殺人手段相當凶殘,對社會已經造成很難接受的恐慌。

曾昭愷表示,全案如果在檢察官調查後偵結起訴,檢方會於司法程序中,嚴格監督法院,甚至不排除對曾嫌求處死刑,一定要讓他得到應有的嚴厲懲罰。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也提到,在廢除死刑還沒有成為全民共識之前,現在的政策只是盡可能減少死刑的使用,但曾嫌究竟該不該被判處死刑,還是得由法官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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