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勵與女子小柔(均為化名)原本簽署結婚書約並完成戶政登記,但婚後關係惡化,阿勵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院審理後認為,結婚書約上的證人並未親自見聞雙方表達結婚意思,不符法律規定,因此判決兩人婚姻關係無效。
2026-03-14 18:42
苗栗縣1名70歲老翁晚景淒涼,身障被政府安置養護機構,財產僅剩580元。妻子早年飽受持刀威脅、暴力相向,3名子女自幼無端遭追打,甚至被潑汽油,成年後被索討金錢,成長過程飽受折磨,感受不到半點父愛。得知他住進養護機構,不想負擔不良老翁開銷,子女訴請免除扶養義務,獲判勝訴不必扶養。
2026-02-21 00:04
苗栗縣73歲何姓男子年輕時拋妻棄子,臨老失智被安置在養護中心,要求獨生女兒撫養他,但女兒難忍2、30年的成長辛酸,一狀告上法院希望免除扶養義務,指控一生只見過爸爸2面;何姓老翁的哥哥也作證,弟弟離譜到在母親告別式上,毫無羞恥開口跟女兒討錢,要不到錢逗留半小時、儀式還沒有結束即離去。法官根據女兒、何男哥哥證詞,准許何女免除對無良爸爸的扶養義務。
2026-02-20 14:01
新北1名人母離婚後獨自扶養1名年幼子女,她氣憤前夫不分攤扶養費,反而留下一屁股債要她扛,因此以小孩與爸爸感情疏離等理由,聲請小孩改從母姓,新北地院審理認為,人母不滿前夫不負責任,遷怒前夫的姓氏令她看了礙眼,小孩改從母姓並非出於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裁定駁回人母的聲請,可抗告。
2026-02-18 12:40
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月,全案上訴二審審理中,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而黃子佼目前已與其中30名被害人和解。而黃在庭上自承自己不懂法律,並表示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
2025-10-21 16:01
一對患有裘馨氏肌肉萎縮症的兄弟,因無謀生能力,生活無法自理,需入住養護機構接受專業照護。惟其生父母於離婚後未盡扶養義務,長年由高齡祖父母扶養,惟祖父母亦無力再照料,向法院聲請父母給付扶養費,屏東地院審酌生活所需與補助差額,裁定其生父母自裁定確定日起,每月各給付扶養費新臺幣6,055元,直至聲請人死亡止。
2025-06-04 16:18
台南一名胡姓男子與妻子育有兩子一女,夫妻於2002年離婚後,胡男便與孩子斷絕聯繫,至今已長達23年未曾見面。然而如今胡男生活無法自理,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3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扶養費7235元,直至他過世為止。
2025-04-10 12:32
行政院會今(20日)通過法務部擬具的「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暨「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7條之1修正草案。草案放寬離婚要件,包括如5年內分居3年可離婚,另外也調整贍養費規則,新增再婚或死亡不能拿贍養費等規定。有關子女扶養費部分,將直系血親「尊親屬」及「卑親屬」負扶養義務及受扶養權利的順序,調整為同一順序,以維衡平。
2025-02-20 13:18
苗栗縣一名56歲鍾姓男子,早年擔任職業軍人時,染上酗酒和賭博惡習,離婚後對獨生子幾乎不聞不問,甚至對自己父母、妻子和兒子家暴,後來鍾男因故提前退伍,近來因病被安置到護理之家,苗栗縣政府依法要求獨生子負擔安置費用。兒子想起年幼的悲慘遭遇,決定打官司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調查後認定兒子所言屬實,判決同意免除扶養義務,父親只能在護理之家孤獨終老。
2025-01-26 18:44
屏東一名國中女學生小安(化名)遭父親性侵,導致身心重創逃家,在外遊蕩並出現自暴自棄的行為,和父親鮮少連絡。不料小安長大後,父親卻以年老無法工作為由,3度對她提告請求扶養費,經小安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屏東地院判准,可抗告。
2024-07-06 10:12
苗栗縣一名何姓苦命女子出生後父母關係不睦分居,何女自幼由祖父母辛苦拉拔,無良父親不聞不問,甚至將2009年政府發放的消費券偷偷領走,讓原本打算抵繳學費的何女傻眼。何女長大後擔心日後父親「纏」她扶養,主動向法院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法官聽取何女的姑姑指控親哥哥的惡行,日前認定何父無正當理由對女兒未善盡扶養義務,裁定何女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何父也自食惡果、勢必孤獨終老。
2024-07-04 09:44
「扶養費1元都不願意給付!」一名人妻透露,老公在外人眼裡,是熱心助人的人民保母,殊不知偷吃被發現,竟開口要離婚,甚至嗆聲「看小孩是要給別的同事還是要怎麼樣」,讓原PO非常心寒。由於原PO是家庭主婦,並沒有經濟能力,「害怕小孩給他扶養」,讓原PO不知該怎麼辦。
2024-05-13 17:23
北市一名63歲男子因年邁又重度視障,無謀生能力養活自己,提起訴訟要女兒給付每月8千元的扶養費,但女兒吐露過往辛酸,她1歲時父親就要求離婚,母親還付了50萬元,只為取得她的監護權,斷聯多年後卻突然現身要錢,令她無法接受。士林地院判決免除扶養義務。
2024-05-08 16:29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大S不滿汪小菲停止支付扶養費後,把4幅畫作搬走,害她無法查封執行剩餘的扶養費債權,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案件一度處分不起訴,經大S再議成功,高檢署發回,台北地檢署2日傳喚大S的母親出庭,協助釐清雙方債務問題。
2024-04-02 10:00
藝人大S(徐熙媛)告前夫汪小菲前年(2022年)上網揭露她和小孩的姓名與地址、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地院今(19日)首度審理,汪出庭不認罪,聲稱為澄清「徐女士」不實po文,他「非常憤怒跟激動」公布離婚協議的調解筆錄證明自己清白,當下沒注意有不宜公布的個人信息,事隔2小時他平復情緒後發現不妥,就立刻刪文,絕非故意揭露,也沒因此獲取任何利益。
2024-03-19 16:54
前配偶死亡時,生存配偶如果是殺人犯,會拿不到錢,更別說是前夫前妻,本來就沒有,謀殺以後還是沒有,但是孩子有。所以,假設可以讓監護權歸自己,又可以不讓人發現自己就是兇手,這時候就可以藉由這個機會,取得孩子監護權,由孩子繼承全部的財產,透過控制孩子,等於自己拿到對方的所有財產。
2023-03-01 12:28
一名林姓女子與丈夫育有2子女,不過1976年與丈夫離婚後,便不再照顧或關心子女情況,直到46年後(2022年)才又突然出現,聲稱自己生活困難、出家沒經濟來源,要求2名子女每月必須給她1萬4千元扶養費。對此,台南地院認為,林女未盡保護扶養義務在先,審酌後駁回林女聲請,並免除子女扶養義務。
2023-01-30 02:51
台南市一名林姓婦人與丈夫離婚後,丟下2名子女消失無蹤,如今竟突然現身,聲稱自己「出家」沒工作,要向子女請求每月共1.4萬元的扶養費。法官認為,林婦離家47年來從未善盡教養義務,駁回林婦聲請。
2023-01-29 23:29
藝人大S徐熙媛近日聲請強制執行前夫汪小菲欠付的扶養費,外傳是500萬,但實際是750萬元,對此汪小菲不僅暴走飆罵女方和家人,也透過訴訟出招反擊,他主張自己沒違反給付義務,向北院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聲請暫停執行大S所提強制執行程序,台北地院裁定汪小菲須補繳7.5萬餘元裁判費,並於提出165萬元擔保金到位後,在異議之訴終結前暫停強制執行程序。
2022-11-25 17:00
新北一名婦人擁有2段婚姻,第1段婚後生下3名小孩,因感情不睦夫妻經常吵架,無暇搭理小孩,3個孩子只能相依為命,並由姑姑代為扶養長大,未料孩子們陸續出社會工作後,婦人突然出現並提起訴訟,要3人每月給1萬餘元的扶養費到她死亡為止。3人雖主張生母從未盡責扶養拒給,但法官認為生母並未做出嚴重到讓3個孩子可以免除扶養義務的行為,但每人每月只要各給1000元即可。
2022-11-03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