鋁合金龍頭廠老董「唬爛有16億庫存」騙走1.2億 遭收押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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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鋁合金大廠的廷鑫興業2年前下市,近日董座顏德新被檢方查出涉證券詐偽。(圖/翻攝Google Maps)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曾是鋁合金熔煉大廠的「廷鑫興業」已於2024年下市,董事長顏德新卻捲入證券詐偽、財報不實、背信等案件,他對外佯稱擁有16億存貨,導致被害公司交付1.2億資金,結果錢都被顏挪作他用。顏德新去年12月遭台中地檢署聲押獲准,全案近日火速偵結起訴。

中檢說,廷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於2024年11月19日終止上市)董事長顏男涉嫌證券詐偽、財報不實、背信等案,經檢察官黃裕峯、陳東泰指揮偵辦,持續蒐集、比對財務報表、保稅倉庫進倉等證據資料,於2025年12月11日前往被告顏男台中市西屯區之居所、廷鑫公司台南廠房等處執行搜索,並向台中地方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查出,顏男涉嫌以廷鑫公司2023年11月30日之不實財務資訊,佯稱擁有16 億元存貨(占總資產比例47.1%),使被害公司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產,被害金額合計1億2000萬元,顏男復將歸屬於其他公司之款項挪作清償其個人債務使用。

檢方說,顏男自稱公司存貨金額達16億元,實則該公司自2023年8月起,台南廠區及保稅倉庫僅剩零星存貨。被告顏男迄今未能提出合理說明及可供查核之佐證資料,影響公司股票交易秩序,進一步侵害投資人及本案被害人之財產權益。

全案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被告顏德新所為,係犯證券交易法、虛偽記載財務報告、背信等罪嫌,向地院提起公訴。

中檢呼籲,上市櫃公司經營者對投資大眾負有高度誠信義務,應確保財務資訊真實、完整與透明,任何藉由不實財報或詐術手段操縱市場、侵害投資人權益之行為,均屬重大經濟犯罪,嚴重破壞證券交易秩序。本署將秉持「毋枉毋縱」之立場,持續強化金融犯罪之查緝力道,嚴正追訴不法,維護資本市場健全發展,確保投資人權益與社會經濟秩序之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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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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