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劉姓男子經營白牌車行發生糾紛,談判時持西瓜刀、空氣槍揮砍射擊。(資料照/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劉姓男子經營白牌車行,今年4月間處理車行司機與李姓男子乘車糾紛,雙方相約談判,劉男揪來高姓、朱姓等4人助陣,雙方見面一言不合,劉男等人分持西瓜刀、空氣槍朝李等3人揮砍射擊。桃檢調查後,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劉男等4人起訴。
檢警調查,49歲劉姓男子經營白牌車行,今年4月30日晚間9時許,因車行司機與李姓兄弟與張姓男子有乘車糾紛,李男等人與劉男相約在大溪區仁和路2段附近一處空地談判,劉男遂找來26歲的兒子、43歲高姓男子、51歲朱姓男子助陣。
當晚10時許,雙方見面後一言不合發生口角,劉男等人拿出西瓜刀朝李男等3人揮舞,並持改造手槍射擊,李姓兄弟分別有右手手掌砍斷、左手手臂遭削深可見骨、神經缺損、身體及腳部多處刀傷、右臉及胸口位置槍擊痕等傷勢。
桃檢複訊時,劉男等人避重就輕,檢方根據警方現場起獲西瓜刀、改造手槍等證物,現場照片與被害人醫院傷勢診斷證明等佐證,確認劉男等人犯行明確,檢方根據證據清4人為連續之共同正犯,偵結依刑法之殺人未遂、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首謀及下手實施罪嫌起訴,其中劉男之子,檢方認為,劉男自始至終均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為最不佳,若予輕判,僅能得其於法庭上訛演認罪即能僥倖詐得輕判之譏諷,難收其真切甘願尊重法治制度以生矯治之效,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