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高姓男子夥同友人,將情敵的胞兄圍毆致死。最高法院判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花蓮地區第一件國民法官案件判決定讞!高姓男子因爭風吃醋,夥同曾姓友人約出情敵的胞兄,而後眾人圍毆對方,將對方打到滿頭鮮血,倒地不起,最後送醫急救因顱腦損傷不治死亡。一審花蓮地院國民法官將高男判刑19年8月、曾男判刑8年6月。二審維持原判,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2023年7月間,當時高姓男子因為爭風吃醋與私人因素,要約出情敵蔡姓男子,還在通訊軟體IG「58」群組內呼叫,撂人前往助拳,高男找來曾男與多名少年,先於晚間10點左右,在壽豐火車站集合,之後前往花蓮縣壽豐鄉碧蓮寺西側廣場等候。
但對方遲未出面,高男改聯繫對方的哥哥出面,蔡兄在凌晨12點左右前往,隨即遭高男一夥人圍住,其中一名少年朝對方噴灑辣椒水,高男又要求蔡男胞兄打電話找蔡出面,但因蔡男不願前來,高男等人暴怒,眾人分別以拳腳、手指虎等方式毆打蔡男胞兄持續5分鐘左右。蔡男胞兄這時已經全身是傷,但高男等人又持路邊撿來的木頭毆打,最後被害人滿頭鮮血、倒臥在地。
蔡男的父母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高男等人一哄而散,蔡家父母趕緊將蔡兄送醫,但最後仍因顱腦損傷不治死亡。家屬提告,檢方偵辦後,逮捕高男、曾男等人,並依照殺人罪嫌提起公訴;涉案少年部分則改由少年法院處理。
一審由花蓮地院首度組成國民法官庭審理。案經三位職業法官與六位國民法官密集開庭10天審理後,依照「傷害致人於死」等罪,將高男重判有期徒刑19年8月、曾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刑度。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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