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呂姓房仲帶看房屋與對方起衝突,竟持刀殺害1人遭判刑定讞。(示意照/視覺中國)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嘉義呂姓房仲2023年10月間,帶客戶參觀欲承租的倉庫,雙方一言不合竟起了口角衝突,演變成互毆。呂男的父親加入戰局,雙方更有人抽出刀刃砍殺,混戰中,呂男持刀刺入黃姓男子的背部多刀,黃男經送醫急救不治。一審國民法官將呂男傷害致死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0年6月,二審維持,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23年10月間,白姓男子、黃姓男子等4人,先電話聯繫房仲呂男,宣稱要承租倉庫。所以傍晚6點半左右,呂男與父親開車,白男、黃男等4人前往嘉義縣水上鄉一處倉庫。抵達倉庫沒多久,4人就以呂男在電話中口氣不好為由,開始毆打呂男,其中一人還拿出手機錄影。
呂男也開始反擊,車上的呂父也趕緊下車,抓起一旁的木棍加入戰局。雙方拿出防狼噴霧、高爾夫球桿等物品互相攻擊,之後黃姓男子更抽出預藏的折疊短刀揮舞。呂男擔心父親被攻擊,也抽出隨身的彈簧刀應戰,並刺入黃男背部。一旁的白男則跳上汽車駕駛座,企圖開車衝撞呂男父子,呂父慘遭汽車壓過腿部,讓呂男怒氣更盛,第二度持刀刺入黃男背部,另外也持刀刺入開車的白男腹部,白男等人最後駕車逃逸。
眾人紛紛到醫院報到,其中黃男因後背部兩次穿刺傷,急救後仍不治身亡;白男腹部中刀,急救後撿回一命。另外呂氏父子也分別受到骨折、鈍傷等傷害。案經檢方偵辦後,依照「傷害致人於死」與「傷害」等罪,對呂男提起公訴。
呂男涉案部分一審由嘉義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呂男當時主張正當防衛,但為防衛過當,另外也說自己符合自首要件,請求輕判。但國民法官審理後,並未予以減刑,其中傷害致死罪部分判刑10年6月、傷害罪部分判刑2年。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審理後,維持傷害致死罪的10年6月刑期,至於傷害罪部分因為達成和解,改判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7日駁回上訴定讞,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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