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彰化通緝犯成立製毒工廠。(圖/彰化地檢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地檢署近日破獲一起罕見的「企業化經營」製毒集團!葉姓主嫌因案遭通緝缺錢花用,夥同姪子在伸港及鹿港某間摩鐵共設立3處製毒工廠,招募5名成員製造「彩虹菸」販售喪屍煙彈。檢警攻堅查獲1161支成品彩虹菸、毒品原料,更起出制式手槍及子彈,成功阻止這批槍毒流入市面,全案檢方偵查終結,將葉男及其他6名共犯依涉毒品及槍砲案等罪嫌提起公訴。
依據起訴書內容,該製毒集團組織嚴密,分工精細。葉姓主嫌負責提供資金、技術與設備,並指揮全局;其胡姓姪子則以每月6萬元的報酬擔任管理員,負責招攬成員。集團將製毒流程分為 「攪料」 (混合毒品與菸草)與 「捲菸」 兩階段,並按件計酬。例如,李姓成員每日可領3000至4000元,其他成員每日則有2000元收入,完全仿照企業管理模式運作。

▲彰化通緝犯成立製毒工廠。(圖/彰化地檢提供)
該集團為躲避查緝,今年9月底至10月間,不斷轉換地點。先在伸港鄉設立「製毒工廠A」進行攪料與捲菸;同時在鹿港鎮的某間汽車旅館設立「製毒工廠B」專責捲菸。後因擴張產能,又透過吳男出面,在鹿港鎮承租新屋成立「製毒工廠C」,作為主要加工基地。
此外,檢警深入追查發現,該集團成員陳姓及許姓男子,竟還另闢毒品銷贓管道。今年8月間,在許男經營的機車行及超商外,兩度販賣含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彈給其他買家,單次交易金額最高達1萬2千元,顯示該組織涉毒層面廣泛,不僅製造更兼營販售。
檢方偵辦發現,葉姓主嫌為籠絡成員,竟在製毒工廠A內,無償提供第二級毒品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自製的彩虹菸給剛加入的王姓成員施用,行為囂張。此舉不僅涉及轉讓禁藥、偽藥,更顯示製毒工廠內毒品氾濫,嚴重危害成員身心健康。

▲彰化通緝犯成立製毒工廠。(圖/彰化地檢提供)
專案小組經長期監控,於10月21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同步收網。先在製毒工廠C逮捕胡、李、陳、吳等4名正在作業的成員;隨後依據線索,直搗上游的製毒工廠A,當場將葉姓主嫌及王姓成員逮捕歸案。兩波行動總計查扣、成品彩虹菸1161支、第三級毒品 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總純質淨重超過 443公克)、制式手槍1枝、子彈5顆、大批攪拌機、捲菸器、菸草及製毒原料: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電子菸彈等證物。
彰化地檢署已於日前偵查終結,認定葉姓主嫌涉犯發起、指揮犯罪組織罪及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嫌;其餘胡、李、陳、吳、王等成員則涉參與犯罪組織罪及製造、販賣第三級毒品罪。陳、許二人另涉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檢察官已對7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同時,檢方也聲請沒收本次查扣的所有製毒工具、槍械及毒品,並將追討集團的犯罪所得,包括葉姓主嫌的販毒利潤、其他成員領取的報酬等,徹底剝奪其不法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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