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少女無照騎乘電動機車肇事逃逸,警方近日查獲。(圖/民眾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甲區1名呂姓民眾上月底在路上行走,遭1輛無牌電動機車撞擊受傷,對方卻肇事逃逸,警方近日找到騎士,是1名年僅15歲的林姓少女,除刑事部分將依法偵辦,交通違規部分也將製單舉發。
警方調查,呂姓男子11月29日,沿著台中市后里區甲后路一段行走時,被未懸掛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碰撞受傷,騎士逕自離開現場。
大甲警分局警員陳潔瑢獲報處理,調閱沿途監視器,並透過多次詢問及比對人、車特徵,在事發一周後找到肇事的林姓少女,少女涉及刑法肇事逃逸罪,將依法偵辦;另外電動二輪車未掛牌上路,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及移置保管車輛。
警方呼籲,民眾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都應依相關規定,避免荷包失血,而駕駛車輛若不慎與其他人車發生擦撞,不論車損嚴重性或責任歸屬,均勿任意離去,以免吃上肇事逃逸罪責,更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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