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女子和男友同居7年,竟發現男友已有正宮。(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與翁姓男友甜蜜交往、同居7年,原以為是正宮身分,卻在2022年意外發現男友早已瞞著她,和年薪達276萬元、從事移民業務的羅姓女子結婚,黃女氣憤斬情絲、趕走翁男,沒想到分手後反遭正宮羅女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200萬元,法院審理後,認定黃女仍須負部分責任,判賠15萬元。
判決指出,從事自由業、月收入僅約3至4萬元的黃女,自2015年起與翁男交往,並在前金區某豪宅同居長達7年。直到2022年5月,她才驚覺男友「另有正宮」,對方不僅在同年3與羅姓女子登記結婚,羅女更已懷有身孕。黃女要求翁男表態,翁選擇回到孕妻身邊,雙方隨即分手。
然而羅女不甘心,認為黃女在「已知對方婚姻關係」後,仍與翁男同居近2個月,侵害其配偶權,造成精神痛苦就醫治療,於是對黃女提告求償200萬元。
黃女出庭時喊冤,直指自己才是真正受害者,她表示,2022年4月僅察覺翁男疑似外遇,對方卻謊稱只是「一夜情」,直到與羅女當面對質,才得知兩人已結婚。她並強調,確定真相後便立刻與翁男分手並搬離住處,根本沒有持續破壞婚姻。
但法官調閱豪宅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女直到2022年7月仍出入豪宅,可見雙方仍維持聯繫與往來,認定已構成對羅女婚姻關係的侵害,即便翁、羅兩人在今年1月離婚,也不影響侵權事實成立,綜合侵害情節與雙方經濟狀況等因素,法院判黃女須賠償羅女15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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