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運將稱「招牌燈太亮」!斑馬線上撞飛國中生 車上母女也摔傷

▲37號公車行經路口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學生,不慎撞上,共造成3人受傷。(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37號公車行經路口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學生,不慎撞上,共造成3人受傷。(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記者陸運陞、葉品辰/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昨(27)日傍晚發生一起公車撞行人事故,48歲呂姓司機駕駛37號公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疑似因招牌燈太亮、未注意到前方行人,直接撞上一名剛放學的15歲國中男學生,強大撞擊力道讓學生當場被撞飛倒地,另造成車上一名女乘客及女童摔倒受傷,所幸3人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

警方表示,事故發生於昨日下午5時許,呂姓司機沿雙鳳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行經一處無號誌的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讓,撞上正走在斑馬線上的國中男學生。學生遭撞後重摔在地,一度倒地不起,現場民眾見狀立刻上前查看並協助報案。車上的45歲女乘客及1名8歲女童為母女關係,媽媽站立時因急煞向前飛,頭部撞擊欄杆,女童則是坐著,但頭部重擊地面,所幸皆意識清楚。

▲37號公車行經路口時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學生,不慎撞上,共造成3人受傷。(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呂姓司機並無酒駕,供稱因超商招牌燈太亮視線受阻,才未注意到前方狀況。(圖/記者陸運陞翻攝)

救護人員獲報趕抵後將3名傷者送醫救治,經醫院檢視,男學生為全身多處擦挫傷,公車上的女乘客及女童則為頭部挫傷,3人意識清楚、暫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呂姓司機並無酒駕情形,供稱疑似超商招牌燈太亮,導致視線受阻才未注意到前方狀況,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釐清,後續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舉發,同時呼籲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務必減速停讓,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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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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