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統賴清德。(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美國公布台灣對等關稅稅率為20%,在野批談判黑箱,但總統賴清德指雙方有保密協定,談判完成後,攸關國會部分一定會向國會報告;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強調,跟美國談判關稅過程外界一概不知,未來相關協議一定要經立法院同意。此番交鋒也讓外界回想起引發太陽花運動的「兩岸服貿協議」衝突,當時執政的是國民黨馬英九總 統,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要求立院把關服貿,務必逐條嚴格審議,如今劇本一樣只是攻守互換,角色轉換、立場轉變,再度引發政治討論。
2013年6月兩岸簽署了服貿協議,由於在相關協議簽訂時並未充分對外進行溝通,引爆在野陣營黑箱質疑。國民黨政府當時主張服貿屬行政協議,為 ECFA 既定架構的延伸,不需立法院實質審查,只須備查。民進黨則批評政府程序黑箱,缺乏民間與產業諮詢,呼籲立院應逐條逐項審查協議本文與承諾表。賴清德也公開表態,認為此類重大協議應由國會嚴格把關,避免草率通過。
當時朝野立院黨團經過協商,作出了「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除此之外,2013年9月朝野黨團也決議追加16場公聽會(國民黨8場,民進黨8場)之後才能開始審查。國民黨8場公聽會一周內火速開完,但被在野黨批評草率,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排定每兩週一次,並廣邀各團體代表與會。這樣的做法也遭當時藍委批評「刻意拖延時間」
進入2014年初,協議仍卡關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中。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時任召委張慶忠祭出「《服貿協議》付委超過3個月視為已審查」的議事規則,在一陣混亂中,僅花30秒鐘完成程序,且未經逐條討論,激起在野黨與社會輿論強烈反彈。隔日凌晨,數百名學生與公民團體衝進立法院議場,展開為期 23 天的「太陽花學運」,訴求退回服貿、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最終促使政府承諾擱置協議並推動監督機制。不過服貿協議至今仍未正式生效。
除了爭議性比較高的服貿外,2013年我國與紐西蘭簽署的台紐經濟合作協定,也是在立法院處理後才生效。當時立院晚間處理提案,不僅通過協定本身,還一併審議相關附加案與食品標章政策檢討提案,顯示立法院在協議審查過程中可發揮多面向監督角色。
至於與新加坡於2013年簽署的台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則是經過立法院實質審查後,於2014年正式生效。該協議被視為台灣與東南亞國家簽署的第一個經濟協定,根據中經院評估,協議可望為我國帶來超過400億元產值,創造6000個就業機會。
這些前例顯示,我國政府與他國簽署的是行政協定,立法院可透過審查或備查程序參與過程。根據《條約締結法》第十二條規定,協定簽署後主辦機關應於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送立法院查照,除非協定內容涉及國安機密或外交顧慮,否則原則上應使國會知情。
一名資深國會幕僚指出,雖然此次台美關稅協議尚未完整出爐,性質可能與服貿等案不同,但在野黨要求國會參與並非無據。他也強調,「即便實質上在野黨無法修改協議內容,但透過秘密會議、讓朝野同步掌握協議架構,對外談判反而更能團結,成為政府的後盾。」
幕僚指出,相比之下,這次台美關稅談判仍處於初期協商階段,台美雙方均有保密義務,但政府若能主動說明、或邀朝野參與秘密簡報,有助消除疑慮,或甚至總統府日前邀請在野黨主席參與國安秘密簡報,在野黨若有參與,也許今天會更能理解相關情況,在國難當頭時,「槍口要對外,不要對內」,國會應該要成為政府的戰友與後盾,而非對外談判的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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