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柯文哲遭延長羈押,提抗告遭駁回確定。(圖/記者呂佳賢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4人,因涉及京華城弊案,遭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禁見到今年8月為止,柯文哲等人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柯文哲等人羈押原因仍存在,且有羈押禁見的必要,北院裁定無誤,因此駁回柯文哲等4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等人涉及的京華城弊案,於去年8月底趁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打算出境時,將她帶回偵訊;另外也發動同步偵查行動,帶回沈慶京等人進一步訊問,檢方當時就聲請羈押應曉薇、沈慶京,以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等人獲准。案情向上延燒,去年9月5日後也順利聲請羈押柯文哲,以及大帳房李文宗獲准。
案件直到年底的12月26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度裁定讓柯文哲等人交保、接受科技監控,但經過撤銷發回重裁後,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人於今年1月2日遭北院改裁定羈押禁見。3月底北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
直到6月初,台北地院再度以柯文哲等4人涉犯貪污重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而使案情晦暗不明之虞,因此裁定再度延長羈押2個月。柯文哲等人不服,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高院審理後,認為依照原審的審理進度,本案中目前仍有許多證人需要交互詰問,且4人羈押的原因仍存在,又有羈押必要,因此駁回4人的抗告。本案不得再抗告,就此確定。至於沈慶京罹患疾病身體不佳而聲請交保部分,高院指出,這部分有待原審依照聲請意旨另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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