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機密給外籍供應商!科技大廠工程師遭解職 提告求償吞敗

▲前廣達電腦林姓員工因缺錢花用,竟於去年假冒前同事名義9度潛入廠區內破壞門鎖竊取價值近千萬元晶片販售還債。(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新聞無關)

▲一名科技廠工程師涉嫌將製造機密降級後,洩漏給外籍公司遭開除。(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新聞無關)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一名任職於國內某科技大廠的工程師,因涉嫌將公司機密製程資料降級後,再外洩給外籍設備供應商,遭公司解雇。他認為遭非法解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恢復工作權並求償300萬元,不過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解雇行為合法,駁回其請求。

判決指出,這名工程師月薪約9萬5000元,自2022年6月起被派至集團旗下子公司支援新製程設備開發,但在任職期間,母公司發現他在與外籍供應商的電子郵件往來中,未經授權地將機密等級為「B」的技術文件降為「C」等級,並轉發給對方,恐導致核心技術外洩。

母公司認為,根據內部機敏文件管理規定,「B」級資料非經處長級主管核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而該工程師不僅擅自更改文件等級並寄出,且並非初犯,早於2020年即曾洩漏機密資料,並因此遭記2大過及2小過,因此以重大違反保密規範為由將其解職,並同步將其移送地檢署偵辦,目前刑事部分仍在智慧財產法院審理中。

遭到解職後,工程師不服,主張自己僅與供應商進行技術討論,未接獲任何限制通知,且公司在解雇前未依規定提供檢討與改善機會,已違反《勞動基準法》,因此向法院訴請自2023年5月起至復職期間的薪資補發,並要求精神撫慰金300萬元。

審理期間,法院調查發現該工程師入職後曾參與10次資安訓練課程,對公司保密規定理應熟知,且內部系統也有相關規範供查閱,他卻反覆違規,並於此次事件中累計寄出30封含機密資料的郵件,明顯違反公司政策。

法官認定,工程師行為已造成母公司重大風險與損害,解雇決定依法有據,駁回其訴訟請求,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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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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