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23日傳出突發主動脈剝離,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接受手術,經葉克膜急救無效,家屬決定拔管。對此,友人戴章皇24日晚轉發郭瑤琪家人發布的4點聲明,強調瑤琪姊最大遺憾就是一生清白,卻讓司法唯一自白做為判刑證據,這違反刑事訴訟法,家屬已決定,即使瑤琪姊過世也不能帶著貪污犯之冤離開,已準備好新事證,為瑤琪姊奮戰,願意對媒體公布找到的新事證。
回顧過往,郭瑤琪卸任交通部長後,檢調監聽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通話時提及「送兩罐茶葉,內放兩萬美元,做為幫助郭瑤琪兒子出國留學費用」,檢調依此偵辦郭瑤琪涉貪並起訴,指控她在任內收受廠商行賄新台幣200萬元,護航台北車站商店街招標案,2012年最高法院判決郭瑤琪貪污罪名成立,判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2014年發監執行,郭瑤琪成為台灣首位因貪污案入獄的交通部長。
戴章皇24日發文表示,24日晚上22點00分移靈之後,經與瑤琪姊的先生彭光輝教授討論後,代彭教授轉達以下聲明。
聲明提到,第一、瑤琪姊最大的遺憾就是明明一生清白,卻讓司法唯一自白做為判刑證據,這違反刑事訴訟法,也讓她沉冤未雪,終生背負冤屈。
聲明指出,第二、南仁湖因促參案說明後,根本未前來申請投資,何來對價?法官竟能無知地錯把促參案當招標案,認為對廠商說明是違法!還說只是用詞不精確而已?
聲明再指,第三、完全沒有金流證據竟然可以推測已經收錢。而且自白者對於裝在什麼樣的茶葉罐送錢,改了多次說法,顏色、大小、材質、包裝都不對!
聲明提到,第四、家屬與律師過去提出非常上訴與再審申請,提出非常明顯的新證據,竟然快速駁回完全不解釋新證據的事由。這是完全不能被接受的。
聲明最後強調,家屬決定,即使瑤琪姊過世也不能讓她帶著貪污犯之冤離開,將已準備好的新事證,為瑤琪姊奮戰,直到沉冤昭雪,也願意對媒體公佈找到的新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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