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性侵8歲女童!惡狼隔月成繼父 母護夫辯:小孩沒發育

▲▼女童,少女。(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花蓮男子性侵女友8歲女兒後,和女友才結婚3天,犯行就曝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男子阿傑(化名)2度性侵女友小雯(化名)的8歲女兒後,隔月和小雯結婚,成為女童的繼父,後因女童的學校老師發現她遭侵犯,通報學校,全案才曝光。庭審時女童指證歷歷,驗傷也顯示女童遭性侵,不過小雯維護丈夫不願提告,甚至表示「小孩子都還沒有發育,怎麼玩、怎麼用?」但法官判定阿傑犯行屬實,依阿傑犯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9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雯帶著2個女兒和男友阿傑同居,阿傑雖獨自睡一間房,卻在2021年10月至12月間,要求妹妹貝貝(化名)到他房間一起睡覺,對貝貝性侵得逞,隔日再以相同手法性侵1次。而後阿傑和小雯在隔年1月4日登記結婚,阿傑也成為貝貝和姊姊的繼父。同年月6日,貝貝在學校跟老師說「我上廁所屁股那邊很痛」,老師得知她有出血的情形,關心後得知她遭繼父性侵,隨即依法通報,全案才曝光。

庭審時,阿傑否認全部犯行,辯稱自己很疼愛貝貝,平常與她相處融洽,不過貝貝愛說謊,且也曾說遭別人侵犯,經檢察官調查不起訴,可見貝貝的證詞堪疑。

不過貝貝指證歷歷,表示她有天和姊姊在房間睡覺時,遭繼父拿電擊棒電腳,要她一起睡並性侵她,她覺得很痛但怕被罵,不敢出聲,隔天繼父又對她做了一次。

法官認為,貝貝在案發時年僅8歲,卻對案發時序、性侵細節描述明確,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難以憑空杜撰這麼多情節,況且貝貝因年幼,基於愛母天性,深愛且相當依賴小雯,阿傑也表示小雯和貝貝感情很好,然而小雯在案發後始終不願提告,態度偏袒阿傑,貝貝無須冒著被母親責難的風險誣陷阿傑。

法官指出,貝貝驗傷也發現「處女膜完全撕裂」等情,和貝貝的證詞相符,加上小雯曾在警局證述女兒曾指控遭侵犯,「我有去問阿傑有無此事」,但審理時卻完全推翻自己的說詞,表示「阿傑不是白痴笨蛋,小孩子都還沒有發育,怎麼玩、怎麼用?」甚至說貝貝「不怎麼愛惜自己,也比較骯髒,下體時常發炎、紅腫,走路腳開開,她也時常會突然拿著錢回來,說人家給她的,叫她去買糖果、飲料」等語,暗指貝貝的傷勢和私德有關,處處維護阿傑,可見小雯的證詞無法採信。

法官判定,阿傑利用貝貝需他在生活照護教養、不敢反抗的機會,接連兩天性侵貝貝,審酌阿傑以割檳榔為業,還需撫養小雯及兩名未成年子女等情,依阿傑犯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合併執行9年徒刑。可上訴。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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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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