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一名少校控訴,妻子小美(化名)2022年6月間與A男發生婚外情,他為了家庭選擇原諒,沒想到妻子竟然又出軌B男,兩人不僅相約到旅館過夜,甚至在社交軟體TikTok上公開放閃,讓他無法忍受,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75萬元。雖然小美矢口否認外遇,但因為提不出證據自證,未獲得雲林地院法官採信,日前被判應與B男一起連帶賠償少校35萬元。
▲小美兩度被丈夫抓包外遇。(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少校在判決書中主張,小美2022年6月間與A男發生婚外情,他發現之後,為了家庭和諧選擇原諒,沒想到同年12月間小美又被他抓包與B男相約前往旅館過夜,兩人甚至在社交軟體TikTok上公開放閃,讓他大受打擊,憤而決定對小美、B男提告求償75萬元。
小美則辯稱,自己與丈夫早就因為家庭照顧問題出現感情破綻,「不是我一下就不愛了」,而且她多次提出離婚都被拒絕,甚至遭到家暴,「一直以來我都說要與他離婚,但他不願意簽字,現在還要告我,我覺得不合理。」
而B男經過法院合法通知並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或陳述。
雲林地院法官認為,小美堅稱與丈夫的婚姻早已出現破綻,卻無法出示相關證據,法院依據她的要求傳喚證人到庭作證,證人也沒出現,因此難以採信她的說詞。
法官表示,退一步而言,就算小美與丈夫感情破滅、男方不願意離婚都是真的,她也應該先向法院訴請離婚,等到完成離婚手續之後,再去尋找真愛,而不是尚未離婚就與其他男性共宿旅館,最終仍判她與B男應連帶賠償少校35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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