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八里鑄造廠造成空污被勒令停業,70歲吳姓老闆被起訴。(資料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新北市八里區某鑄造廠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早在2019年就遭新北市環保局勒令停工,然而吳姓負責人卻無視命令,持續違規營運多年,2022年因違法被查獲,事隔不到1年,他仍未悔改,繼續指示員工開工生產,非法獲利更高達1億4641萬元。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再度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起訴指出,該公司從事非鐵金屬製品鑄造,根據法規,屬於須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的高污染產業,但該公司未依法申請,仍持續生產。環保局早在2019年3月5日首次稽查時就發現違規,於同年6月13日裁處罰鍰10萬元,並勒令立即停工,同時要求負責人參加環境講習8小時。
然而,吳姓老闆不僅未依法辦理許可,反而在2022年4月被環保局與警方查獲時,仍持續運作,當時已遭起訴並進入司法審理。沒想到時隔不到1年,他依舊不改,從2023年4月起再度無視禁令,指示員工繼續違法生產,直至2023年11月9日,環保局與警方持法院核發搜索票突襲查緝,才又查獲違規事實。
蔡東利檢察官調查發現,吳男在2022年被查獲後仍未停工,從2023年4月至11月的短短7個月內,非法生產獲利高達1億4641萬元。依《刑法》第38條之1,聲請沒收所有查扣的財產與設備,並將犯罪所得全數追回,避免業者以違法手段牟取暴利。
年約73歲的吳姓負責人相當惡劣,2023年法院認他無視政府禁令,持續違規生產,雖然他在辯護中聲稱「排放氣體未造成污染」且「工廠員工生計堪憂,無法停工」,但法官認為,環保法規的重點在於污染源的管制,並非以是否已造成環境污染作為唯一標準,因此駁回其辯解。
法院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處公司罰金50萬元,吳男不遵停工命令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000元,吳男二度遭起訴,恐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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