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大生遭撞亡要照CT?法界人士解析原因 地檢署承諾儘速處理

▲▼             。(圖/家屬提供)

▲陳姓醫學生遭吳男無照酒駕撞亡。圖為陳的生活照,家屬提供。(圖/家屬提供)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在台中實習的高醫大陳姓學生,8日凌晨跑外送途中遭到無照酒駕的吳姓男子撞擊,送醫搶救不治;台中地檢署當天已初驗完畢,但認有必要釐清死因,安排在今天照驗CT(電腦斷層掃描),結果須1個禮拜才出爐。一般車禍無需照CT,為何此案需要?原因是本案涉及酒駕致死,依照法律將由國民法庭審判,檢察官有舉證責任,有了詳細死因,屆時才能作為呈堂證供,讓合議庭有所依據。

陳姓醫學生8日凌晨3時許,騎車跑外送行經台中市西屯區黎明路三段、凱旋路口,遭到23歲的吳男開車撞擊,傷重不治。事後吳男被查出有酒駕、無照駕駛、闖紅燈等行為,且是無照駕駛累犯、有其他多項前科,警詢後依酒駕致死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檢方聲押獲准。

▲▼ 台中市西屯區黎民路與凱旋路口今(8)日凌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            。(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這起死亡車禍發生在台中市西屯區黎民路與凱旋路口。(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檢方在8日當天已初步相驗,並安排在今天進行照電腦斷層掃描,釐清確切死因。不過,陳男是台北人,雙親得知照CT結果須等待一個禮拜才能出爐,期間愛子遺體須暫放台中,陳母今天哭泣表示,「難道我的孩子頭七要在台中?」盼盡快帶孩子返回台北處理後事。

至於為何本案需要特別照CT?法界人士指出,一般的車禍致死,其罪名僅是過失致死,由一般刑事法庭進行審理;而本案涉及酒駕致死,此罪名現在是由國民法官審判

法界人士說,有時被害人的車禍方式,無法從外觀去認定死亡的機轉(可簡單理解為「原因」)是什麼,假如遺體外觀血肉模糊,死因可能是出血性休克;如果是創傷較少、但不確定傷到何處內臟導致失去生命跡象,這時可能從外觀就沒辦法看出來真正死因為何。

法界人士說,因本案要進入到國民法庭審判,檢察官也有舉證責任,因此才需要照CT做死亡原因認定,將機轉在法庭上呈現,讓合議庭有相關依據做判斷,令被告心服口服。

不過,法律不外乎人情,陳是台北人,雙親獲知噩耗趕赴台中已心如刀割,台中地檢署強調,「本署將儘速處理本案,將協調相關單位加快處理。」,讓家屬能帶孩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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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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