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士營區賭博5個月輸光158萬 瞎扯遭詐騙求金援下場慘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哲(化名)在軍中服役期間,使用手機上網賭博,結果狂輸158萬餘元,他謊稱遭到投資及感情詐騙,向同袍借錢19.5萬元,事後被抓包還辯稱登入娛樂城網站是為了觀看色情直播。南投地院法官日前審理此案,並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1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罪,判處阿哲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 當兵,服役,軍人,士兵。(圖/CFP)

▲阿哲在營區內利用手機上網賭博,短短5個月虧損158萬餘元。(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哲原本是一名職業軍人,並在營區中擔任上士,他卻在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間,於營區內的個人寢室、廁所等地區,使用手機登入各大娛樂城網站,以1元兌換1點的方式儲值遊戲點數,再多次下注網站內的百家樂、賽車等電子遊戲,進行多次對賭,如果押中,對方就會將現金以1比1的比例轉入他名下的銀行帳戶。

後來,阿哲服役的單位發現他在營區外有欠款,循線追查,才揭發他在營區內賭博的事情,短短5個月虧損158萬900元,他還向4名同袍借錢,共計19.5萬元。

阿哲到案之後自稱,登入娛樂城網站是為了觀看色情直播,不是為了賭博,他向同袍借錢則是因為遭到投資及感情詐騙。但由於阿哲無法提出受到詐騙的相關證據,他的說詞並未獲得檢方採信,訊後仍被依法起訴。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阿哲當時為現役軍人,卻做出上述行為,有害國軍形象,助長投機風氣及僥倖心理,危害社會善良風俗及正常經濟活動,考量到他終能坦承犯行,事後已經退伍,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第75條第1項前段之在營區賭博罪,判處他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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