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府打槍性專區!顏翎熹揭300公尺規定「無地可用」:太嚴苛

▲▼顏翎熹。(圖/翻攝自Facebook/Molly 翎熹)

▲嘉義市議員顏翎熹。(圖/翻攝自Facebook/Molly 翎熹)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有「最美議員」封號的嘉義市議員顏翎熹,過去曾多次主張成立性專區,她也在去年底提案請市府評估嘉義市成立性專區的可能性,不過日前卻遭市府打槍,表示「無地可用」。對此,顏翎熹直言,這在她看來,就是過於嚴苛的距離規範,以及消極回應部份民意欲成立性專區的意願。

顏翎熹今(23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她去年底提案請市府評估嘉義市成立性專區的可能性,今年2月15日收到市府回函,內文提到嘉義市全區經內政部核定為都市計畫區,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91-1 條,性專區該區域若位於都市計畫地區,限於商業區範圍內設立,且應與學校、幼兒園、寺廟、教會(堂)等建築物保持適當之距離。

嘉義市政府參考內政部訂定《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應揭露周邊環境標示半徑300公尺範圍內重要環境設施。因為嫌惡設施易對不動產交易價值造成負面觀感,影響消費心理的價值判斷,因此性專區適當距離採取300公尺為基準。

對此,顏翎熹質疑,綜觀國際有性產業的國家,大多未於律法明定性交易場所與敏感設施的距離,像是日本相關法律中,僅匡列出商店型特殊性娛樂需距離學校、圖書館或兒童福利設施200公尺。

▲▲顏翎熹日前送出提案,請市府評估成立性專區的可能性。(圖/翻攝自臉書粉專/Molly 翎熹)

▲顏翎熹日前送出提案,請市府評估成立性專區的可能性。(圖/翻攝自臉書粉專/Molly 翎熹)

另外,電子遊藝場同屬令人在意的八大行業之一,但《電子遊戲場業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明訂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也僅需距離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醫院僅僅50公尺而已,就連相對來說性質更為相近的《嘉義市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管理自治條例》中,也完全沒有規定與敏感設施的必要距離。

顏翎熹認為,性專區雖為鄰避設施之一,但《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揭露周邊環境標示半徑300公尺的規定,並不是等於鄰避設施都應該距離敏感設施300公尺;應揭露的重要環境設施,也並非全數都有設置與敏感設施的距離。

顏翎熹批評,嘉義市政府以300公尺為距離標準,套繪後無地可用,希望等待之後都市計劃變更再來評估設置事宜的說法,在她看來是過於嚴苛的距離規範,以及消極回應部份民意欲成立性專區的意願。

顏翎熹強調,訂定自治條例是中央下放至地方的權力,她尊重市府目前的決定,但未來她也會持續推動,希望讓大家更了解性產業,「性工作者是提供服務的勞動者們,同樣需要健保、勞保等權益保障。性產業時常會和性剝削劃上等號,但這應該是分開的兩件事;正因為沒有法律保障,性產業才會更容易發生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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