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除子宮肌瘤14天就被老公硬上!他曝愛愛音檔 二審逆轉判4年

▲桃園市簡姓男子於2020年9月與王姓高中同學在桃園市某KTV唱歌飲酒,未料王男看上其女友,並趁其醉倒時襲胸,後來更變本加厲強制親吻猥褻並欲硬上性侵,女子則欲跳樓求救才躲過一劫。(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屏東一名人夫在妻子剛動完子宮手術後,竟趁她熟睡時硬上,遭判刑4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人妻婷婷(化名)剛動完子宮肌瘤手術,醫師特別叮囑6周內不得發生性行為,不料老公竟趁她熟睡時硬上,導致她下體出血。一審丈夫主張雙方是合意性交,並公開案發後10天妻子主動求歡的錄音檔,獲判無罪;二審法官審理認為,錄音檔是丈夫為求自保,刻意引導婷婷說出對其有利的對話,因此依犯強制性交,改判4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婷婷因子宮內膜息肉併多顆子宮肌瘤、骨盆腔發炎等疾病,2021年3月30日住院動刀摘除子宮肌瘤,出院後醫生叮囑術後6周不宜從事性行為。

不料,同年4月13日凌晨婷婷老公返家後,見妻子在臥房熟睡,他竟強逼老婆為他口交,當時婷婷就以身體不舒服為由拒絕丈夫求歡,但對方卻仍將她壓在床上強制性交得逞。婷婷指控:「我有表示不要,因為很痛,我的陰道都是血,他的生殖器也有沾到血。」隔天婷婷經過一番思考過後,獨自到派出所報案,並由員警陪同到醫院驗傷,同時聲請保護令。

一審婷婷丈夫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且10日後妻子又主動向他求歡,並公布2人發生性關係的錄音檔,當時他還問婷婷「會不會摸一摸又告我了?」,妻子則回應「你很無聊呢」,主張婷婷指述前後不一。

一審法官勘驗錄音檔內容,認為婷婷案發後,仍主動向丈夫示愛求歡,認定婷婷案發後的反應有違常理,且前後證詞不一致,判丈夫無罪,事後婷婷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錄音部分,丈夫有刻意引誘婷婷提及日期,進而錄得對其有利之對話,認為是他知悉妻子提告後為自保而未經婷婷同意將雙方互動過程錄音,且雙方關係緊密,婷婷基於情感連結於4月23日同意與老公發生親密互動,不代表她4月13日亦同意與丈夫為性交行為,因此依強制性交罪,改判丈夫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