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女友和男人見面!碩士醋男竟勒頸指侵報復 逼她下跪認錯

▲桃園市李姓男子去年1月間與女友相約談判分手,卻藉故將其帶進摩鐵,趁機硬上性侵得逞,事後女子提告強制性交。(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陳男不滿小女友和男友人見面,竟以右手對女方強制性交得逞,遭判刑1年10月,緩刑5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吳佩蓁/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碩士生陳姓男子和未成年高中生小雅(化名)是男女朋友,去年9月間陳男不滿小雅和其他男性見面,飆罵小雅「沒有腦」、「智障」等語,雙方因而爆發肢體衝突,陳男一氣之下竟勒住女方脖子,並以手指對小雅強制性侵得逞。彰化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但審酌陳男與小雅及其父母達成和解,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和小雅自從2022年11月開始交往,案發時小雅僅17歲,去年9月23日陳男因小雅曾與其他男子見面及傳訊息吃醋動怒,大罵她「沒有腦」、「智障」,兩人發生肢體衝突,陳男竟以手勒小雅脖子,並踢她的腳要她跪下,雙方一陣扭打後,陳男竟以左手壓制住小雅,右手強行侵入女方下體,讓小雅氣炸報警提告。

彰化地院審理認為,陳男明知小雅為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年,在感情出現問題時,不思以理性方式處理,竟以強暴之方式對小雅強制性交得逞,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但審酌陳男事後坦承犯行、已有悔意,且與小雅及其父母達成和解,小雅也具狀表示願意原諒陳男、請求從輕量刑,併予宣告緩刑5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